各有关区级部门、区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在碚市属部门、科研院所: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委会换届调整工作,征选一批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进入新一届评审专家,现就征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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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选方式

通过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一批、面向社会遴选一批、核准部门认定一批的方式,征选一批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评审专家进入全区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其中,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专家约占60%、社会遴选专家约占20-30%、核准部门认定专家约占10-20%。

二、征选专业及人数

征选专家数人,专业包括化工、环境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公路(道路)、桥隧、材料、工程检测、机械、电气、机电、测绘、测量。

三、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工程系列上述专业相应层级副高级及以上的职称;

(三)从事本领域本专业技术工作;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入库: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受到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的;

3.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4.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推荐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由本人填写《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7月15日前连同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或评审文件)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海宇大厦511室)。由区职改办、评委会组建单位共同对拟入库的评委会推荐人选、社会遴选人选、核准部门认定人选组织审议。

联系人:罗媛;联系 *** :68216264。

 

附件:重庆市北碚区中初级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重庆市北碚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北碚区中初级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docx

 

 

原标题:重庆市北碚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北碚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时间:2024-06-07

链接:https://www.beibei.gov.cn/bm/qrl *** j/zwxx_58244/gag *** mjz/202406/t20240607_13275568.html